聖經中的寬容

  •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弗4:2)。「寬容」是一種來自神的恩賜,即按天然來說,我們是沒有這「寬容」的,但因著神的恩賜,我們才有這「寬容」的心和力量。什麼是寬容呢?就是當別人對你起了一種令你不高興的態度,或做了一件對你有負面影響的事,天然的你本應會鄙視他、對他懷有敵意或怨恨,甚至想進行報復。然而,因為神的感動,你還能靠神的恩賜對他採取較寬鬆的態度、容納他、原諒他,甚至更愛他。人總是容易對自己寬容而對別人嚴苛,但聖經並不是叫我們對自己寬容,而是對別人寬容。不但這樣,其實,我們也會有令他人不喜悅的地方卻不自知,因此,我們也常需要別人的寬容。所以聖經說互相寬容,這才能與蒙召的恩相稱。

 

不寬容別人的後果

  • 「 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 (箴言 19:11 )相反來說,不寬恕人的過失或是對人輕易發怒,乃代表你沒有見識,失去榮耀。
     
  • 「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 6:15) 你們不寬容別人,天父也不寬容你們。
     
  • 教會中肢體總會有不同意見,甚或互相得罪的地方(保羅和巴拿巴;以及保羅和彼得都曾經有意見不合的地方),但總要學習互相寬容。否則,有些肢體因與其他人有嫌隙,便以此為藉口,掩飾自己的冷淡和灰心,以及追求主的心。沒有學習互相寬容,必定阻礙屬靈生命的成長。

 

容不下他人的原因

1. 因自己與其他人有所不同

  •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主作頭,我們互為肢體。現實是信主的人可能有很多方面的不同,包括家庭背景、社會地位、職業階層、文化與學歷等等。除了這些客觀及具體的不同外,也有主觀上的不同,例如我們或會對不同的事物(包括政治、經濟、時事、處事手法等等)持不同的觀點和立場。以上種種都有機會成為肢體互不寬容的危機,倘若我們真的為了這些彼此容納不下,便與我們所蒙的恩召不相稱了。
     
  •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林前12:13) 「在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西3:11) 聖經告訴我們在屬靈的相交上,在基督的身體裡是沒有屬世的區分的,因為成了一個身體了。猶太人當然仍是猶太人;希利尼人當然仍是希利尼人。但在事奉,與及在屬靈的相交上,猶太人不應因希利尼人為外邦人而輕看他們。為奴的與自主的也是一樣。在具體的生活上,為奴與自主當然屬不同的社會階級(例如腓利門與阿尼西母的主僕關係),但在教會生活中的事奉與交通,便不應仍存有主僕的關係。化外人與西古提人在文化上有很大差別,化外人(Barbarian)是野人,沒有文化的;而西古提人則是有文化,並且是受他人尊重的人。同樣道理,在屬靈的相交上,也不應存在屬世的區分。惟有以互相寬容的態度去彼此相待,才可以保守在基督身體裡屬靈的合一。

2. 因自己與其他人存在嫌隙

  • 肢體們除非不相往來,否則也會因著種種原因,有時難免產生誤會爭執,互相敵視等未能與蒙召的恩相稱的表現。
     
  • 這種情況不但會發生在我們身上,甚至一直追隨主的門徒也無可避免,難怪有一次彼得這樣問主:「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太18:21)彼得與我們一樣,心中所想的便只有人家得罪自己,可能沒有想過自己也會得罪別人,需要人家寬容。又或許因他常要爭大,所以覺得弟兄得罪了他,而他也學習了寬容,期望主贊同,甚至誇獎他能饒恕別人到七次那麼多。若他真的有這樣的想法,我想主的答覆必定叫他的期望大大落空。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太18:22)
     
  • 對「七十個七次」的解釋很多,都值得我們參考。例如有的說是與但以理書中的「七十個七年的預言」有關,因主耶穌會一直等候人回轉,一共等了「七十個七年」才從天而降施行審判(當然這並不是簡單地運算為490 年) 。所以,饒恕人七十個七次就代表是效法主對人的饒恕。也有的說這不是數量的問題,反而是提醒我們在哪情況下便無須饒恕得罪了我們的人,難道到第八次便不能饒恕嗎?難道到第九次便不能饒恕嗎?那麼我們便要想,到底在什麼情況下,我們得罪了神而神不能饒恕我們呢?聖經的原則是,除非我們不饒恕別人,否則神都會饒恕我們。因為十字架的福音就是饒恕的福音,若我們不能饒恕別人,便與我們所信的福音相違背,也是破壞神福音的工作。
     
  • 主自己解釋了「七十個七次」的意思:「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18:23-35) 最後一句便帶出了什麼是「七十個七次」的意思:就是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

 

如何學習寬容他人

  • 我們要真的明白,別人欠了我們的債,但我們欠神的債更多。神尚且寬容了我們,神也希望我們寬容別人。「從心裡饒恕」就是無條件的饒恕,因為神也無條件地饒恕了我們。
     
  • 不但是無條件,也是「不計算」的饒恕。為什麼彼得知道他已經饒恕了弟兄七次呢?因為在心裡記錄了,也在心裡計算了。保羅說要用「愛心(agape)」互相寬容,這個愛心也就是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愛之篇的愛(agape),也就是神的愛(在新約聖經中,提到神對人的愛都是用希臘文Agape),不是世人情感上的愛。愛是「不計算」人的惡(林前13:5),英文是「keeps no record of wrongs」(NIV)。然而,彼得在饒恕弟兄一事上卻保留了紀錄,也就是計算了,但神並沒有這樣計算我們,神是從心裡饒恕了我們,是「忘記式」的饒恕 (Forgive and forget),「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賽44:22)。
     
  • 必須看清楚自己才能寬容別人:「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太6:22-23)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7:3-5) 因此,在學習寬容的功課上,我們要留意自己眼中的梁木。
     
  • 主耶穌教導我們:「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your brother has something against you),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5:23-24) 學習寬容,就是要察驗有沒有肢體向自己懷怨,若果有這樣的肢體,我們更要採取主動,不但寬容他,還要與他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