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腓三10上;弗一19-20
詩集:113首
保羅提醒我們要認識基督,又要「曉得他復活的大能」(腓三10)。「曉得」不同於「知道」,乃是要去深入地認識以達至有生命的表達和在生活上應用。雖然有人可藉外表的假裝去騙取別人信任,唯獨基督死而復活的生命是不能假裝的,除非他已擁復活的生命;沒有復活的生命,是無法叫人相信耶穌已經復活,也不能讓人看見耶穌已經復活。基督徒在傳福音和作見證時,若只講大道理而沒有讓人從自己身上看見復活的基督,是沒法叫人認識基督。
我們可以養成讀聖經的好習慣,多看屬靈書籍,常參加聚會,樂於跟聖徒交通分享,來幫助我們更多認識基督,但更重要是活出所信之道。我們裏頭有基督的生命,便有權利使用復活的能力來活出信仰。使徒行傳十九章記載有些沒有信靠耶穌的人,卻擅用耶穌的名字又加上保羅的名去趕鬼,卻被惡鬼反問:「耶穌我認識,保羅我也知道。你們卻是誰呢?」(徒十九15)隨即惡鬼跳到他們的身上,令他們傷害逃跑!並非耶穌的名字沒有能力,而是那些人裏頭根本沒有耶穌的生命,怎能顯出基督復活的大能呢?
魔鬼會引誘人犯罪遠離神,使人沉淪滅亡,人在死亡的權勢下因怕死而成了魔鬼的奴僕。基督復活的能力是至大的,已經勝過死亡的權勢,「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三8)基督得勝的生命吞滅死亡,釋放那些落在魔鬼手上的人。雖然這浩大的復活能力要等到將來我們復活時才能夠完全地體驗,感謝神!祂讓我們這些擁有耶穌復活生命的人,現在可以運基督復活的能力來遵行祂的旨意。
基督是各人的頭(林前三3),正說明基督是我們最高的指揮,有絕對的話事權。若我們沒有正確地連於基督,或已經失去了與基督的良好關係,定不可以在生活上執行神的旨意,面對各樣困難也顯得軟弱無力,因此信徒必須連於復活的耶穌,向耶穌支取復活的能力。我們擁有的是一位從死裏復活的主,「因祂活着,我能面對明天;因祂活着,不再懼怕……」。
亞伯拉罕憑信,在近百歲的時候神使他如同死的身體令妻子撒拉生育,因他滿心相信神的應許(已立你作多國的父)必能成就。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仍因信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算他為義」不只亞伯拉罕,今天我們相信神使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都能得着救恩,被神稱為義。要堅定相信耶穌為我們的罪被釘死,且死後三天復活,是我們得救的把握和根基。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所信的也是枉然,我們仍在罪裏,那倒不如吃吃喝喝吧了,因為明天都要死!(林前十五32)
耶穌為我們的罪受死,祂的死乃是替我們還債。債能夠還清了,祂就不需再死,神就叫祂從死裏復活;若還有一點罪債未能還清,耶穌便不會復活,故此復活的主使我們可以肯定基督的救恩是大有果效的。
律師寇爾森(1931-2012)是在1969年擔任第37任美國總統尼克遜的幕僚和特別顧問,聽說他會善用能力去煽動尼克遜總統的黑暗欲望,他做事不擇手段,被稱「邪惡天才」,卻因「水門事件」醜聞與多名高級幕僚同被起訴定罪入獄。寇爾森在入獄前接受救恩成為基督徒,出獄後他成立國際監獄團契的佈道團隊,專向獄中囚犯、出獄人士和他們的家人傳福音,一生奔波。他決心歸信基督:
「水門事件向我證實(耶穌的)復活是一個事實。為甚麼?
因為十二個人見證說他們看見耶穌從死裏復活,然後他們持續宣告這件事40年之久,從未否認,而他們每個人都為此被毆打、折磨、被扔石頭、被投進監牢。如果耶穌復活不是真的,他們不可能忍受下來。
水門事件中,全世界最有權的十二個人被捲入,他們的謊言還沒能守到三個星期就崩盤了。你說十二使徒能用四十年的時間去維護一個謊言?絕無可能!」
基督復活的大能叫人改變、使信徒維持所信的、驅使我們勇於面對生活和困難。雖然我們仍未經歷真正的復活過程,但復活的生命力已經在信徒裏頭起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