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創2:18-25;弗5:22-23;弗5:25;啟21:2;創1:28;弗6:2-3;太19:6;太22:30;太19:9;林後6:14-15;來13:4;彼前3:1-2
詩歌:455首 


引言

  上次和大家交通「不要效法這個世界」,曾經說在世界裏,有許多不合乎聖經真理的文化和價值觀,我們要儆醒防範,持守屬靈的真理,不可被這些文化和價值觀所同化。我特別提出婚姻作為一個例子,婚前性行為、婚外性行為、一夜情、包二奶、同性戀、雙性戀、同居、試婚等等,已漸漸被世界接納。這些在神眼中卻是非常嚴重的罪,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婚姻制度已成為撒旦攻擊的重要目標。按著神給我的負擔,今天和大家交通「聖經中的婚姻觀」,盼望未婚及已婚的肢體,都能更多明白合乎神心意的婚姻觀,以致我們在這件事上所作的能與我們蒙召的恩相稱,討主的喜悅!

 

一、聖經中的婚姻觀

1. 婚姻是神設立的

  起初神創造了宇宙萬物,神看著都是好的。到了第六日,神照著自己的形像和樣式來造人,之後就說甚好。但後來神說有一件事不好!是甚麼呢?是因為神發覺亞當只得一人,難免孤單,也沒有人成為他的幫助。所以「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 因此,神造了夏娃,並親自領她到亞當跟前,將他們匹配成為夫婦。因此,婚姻並不是出於人的想法,而是神親自設立的。神設立婚姻,有祂非常美好的旨意,人若只按著自己的需要和想法進入婚姻,就虧缺了神的榮耀,也不能達到神設立婚姻的目的。神設立的婚姻乃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所以一夫多妻、同性戀、雙性戀等都不合神的心意,相反是極嚴重的罪。神後來用硫磺與火來毁滅所多瑪和蛾摩拉,乃是因為這兩個地方同性戀的罪惡滔天,所以我們要小心分辨,絶不可被時下有關婚姻卻不合神心意的價值觀所同化。

2. 預表基督和教會的關係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弗5:22-23)「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5) 這裏一方面是說夫妻相處之道,但更重要的是夫妻的關係預表了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丈夫是妻子的頭,正如基督是教會的頭。因此在婚姻中,丈夫預表基督,妻子預表教會。「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裏從天而降,豫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21:2) 新婦就是教會,新婦妝飾整齊是指當教會屬靈生命長大成熟時,新郎,即是基督就從天降臨,迎娶新婦。保羅說這是極大的奧祕,就是指夫妻預表了基督和教會的關係。

3. 夫妻彼此扶持幫助,同跑屬天的路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 在婚姻中,丈夫是作頭的,他要在凡事上帶領妻子,帶領家庭,尤其是在屬靈的事上。所以作丈夫的需要長進,要付上家庭的責任。「男主外,女主內」這句說話,並不乎合聖經真理。作丈夫的要多作屬靈追求,操練敬虔,否則怎能負起帶領妻子和家庭的屬靈責任。妻子是肋骨,要付起支撐丈夫的責任,要成為丈夫的幫助。人總有軟弱的時候,當丈夫在屬靈或生活的難處、軟弱中,妻子就要幫助他。在婚姻中丈夫作頭,作帶領,並不代表男尊女卑,這只是神所託付的職份不相同。如果夫妻能同心,彼此扶持幫助,就能建立以基督為首的家庭,同跑屬天的路,榮耀主的名。

4. 在婚姻中過聖潔的生活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2:24-25) 夫妻是合一的見證,藉著性生活使二人成為一體,也彰顯了身體的合一。夫妻間的性生活是聖潔的,並不羞恥,是神給人一個莫大的祝福。性生活必須要在婚姻之內,一切婚外、婚前的性行為都是淫亂,是極嚴重的罪。在婚姻中夫妻有責任去滿足對方性的需要,在婚姻中有正常的性生活,彼此得著滿足,就能成為保護,敵擋撒但在這方面的攻擊引誘,避免陷入婚外情的嚴重罪惡中。所以夫妻不宜長時間分隔兩地,也不宜分房而睡,除非為了專心禱告,但以後仍要同房,免得中了撒旦的圈套。

5. 培養敬虔的後裔

  神創造完亞當和夏娃之後,「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8)透過婚姻,夫妻能生兒養女。信主的人生兒養女,並不是單為著養兒防老,更重要的原因乃是要栽培他們成為敬虔的後裔,成為教會的接棒人,繼續服事神的家。所以作父母的,要從小就帶領子女到神面前, 讓他們得著救恩,在主裏成長,使他們能成為合乎主使用的器皿。

6. 以家庭為服事的基礎

  接著,神要亞當和夏娃「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神要他們同心去管理全地,因此,我們在婚姻裏,也要完成神所託付的工作和使命,我們要以家庭的基礎來服事神。一個屬靈又滿足神心意的教會,必定是建立在一個一個家庭的基礎上的,並不單是建立在個人上。神要先得著一個一個合祂心意的家庭,這些家庭同心服事,就能建立一個合神心意的教會。所以我們需要帶著這樣的心志來進入婚姻,否則我們的婚姻就不能完全合乎神的心意,就得不著神最大的祝福!

7. 夫妻關係超越一切人倫關係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 這裏並不表示結婚後就必需另覓居處,離開父母,遠走高飛。聖經非常著重孝敬父母,「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2-3)無論已婚或未婚,作子女的都要在主裏孝敬父母。這裏所說結婚後要離開父母,乃是指他們要獨立,夫妻要負責任建立自己的家庭,不再倚賴父母。當然若能另覓居處,組織二人家庭,地點又接近父母,方便照顧,是最為理想的,但必須按著實際的情況和需要而定。夫妻關係需與一切人倫關係分別出來,夫婦關係也超越一切人倫關係。結婚之前,父母是最親近的,但婚後就變成夫妻最親近,因為夫妻是二人成為一體的。婚後的生命和生活的焦點,主要是放在配偶身上,要培育婚姻,堅固夫妻感情,並同心建立屬靈愛主的家庭,不再受父母的影响,尤其父母是未信主的。也提醒作父母的,當子女結婚之後,實在無需太過擔心他們的起居飲食,也無需再事事為他們操心,甚至摇控監察他們的生活。這樣只會攔阻他們在婚姻中的學習,使他們不能付上責任同心建立自己的家。作父母的可能有點傷感,好像失去了一個子女,但其實當他們好好的建立他們的婚姻,你會得著兩個人來同心孝敬你們!

8.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6)夫妻的關係並不是直到永遠的。「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太22:30) 將來在天家裏,沒有婚姻的制度。所以夫妻的關係並不是直到永遠,但卻是一生一世的。夫妻的關係是直到其中一方離世或主再來時,我們被提見主面為止。婚姻是一生一世的,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縱然按著地方法律辦理了離婚手續,但在神面前的婚約卻是不能終止的,只有因為配偶已離世,這婚約才完結。所以若配偶已離世,是可以再婚的,但對象必須是信主的人。配偶已離世,也不一定要再婚,需視乎實際情況和神的帶領。我們需要很小心鄭重的求神匹配合適的婚姻,也不可胡亂的進入婚姻,因為結了婚就不能離婚,離婚是一件非常羞辱主名的事。只有在一個情況下是可以離婚的,「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19:9)只有當其中一方犯了姦淫罪,即是有婚外性行為,才可以離婚,因為已經破壞了婚姻合一的見證。若不是因其中一方犯了姦淫罪而離婚,彼此在神面前仍有婚約,其中一方帶著這婚約,與別人再結婚,發生了原本婚約以外的性行為,也是犯了姦淫罪。當然,若不幸配偶因軟弱,犯了姦淫罪,有了婚外性行為,最合乎神心意的做法並不是離婚,而是用寬恕、忍耐和愛去幫助配偶離開這個罪惡,挽回婚姻。當然這是非常艱難又令人痛心的事!我們需要儆醒,不可讓自己陷入這極大的難處中!

9. 信與不信不要同負一軛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林後6:14-15)這段經文雖然不是單指著婚姻而言,但用在婚姻上確是非常合適。信主的人是光明之子,行走屬天的道路,每天的生活是步向永生。相反,不信的人卻是沉淪之子,行走滅亡的道路,每天的生活是步向永死。信和不信的不相配、不相交、不相通、不相和、不相干!因為大家的生命不相同,生活目標、方向、追求各異,不能同負一軛,同跑天路!不要以為結婚之後,可以令對方相信,十居其九結果是相反的,信的反被不信的拖垮了屬靈的生命,是非常可悲的!與不信的結婚,是羞辱主的名,也帶給教會很大的難處。未婚的肢體要切記,不可放縱肉體的情慾,與不信的談戀愛甚至結婚,會導致非常嚴重的後果!

 

二、彼此提醒勉勵的話

1. 給未婚的肢體

i. 切勿與未信的談戀愛

  若你對一個未信的異性有愛慕之心,應先靠主除去這不該有的感覺,應先向對方傳福音。若對方真心相信,才再在主裏尋求對方是否合適的對象。若對方不信,就算有多優厚的條件,必定不是神為你預備的配偶。他不是白馬王子,她不是白雪公主,而是撒旦派來的,是遍地游行的獅子,尋找可吞吃的,要摧毀你屬靈的生命。所以不可放縱情慾,不顧一切的與對方談戀愛,將自己陷入極大的危機中。若不幸已開始與未信的談戀愛,要立即臨崖勒馬,不可再建立更深的感情,應把握機會向對方傳福音,只有在對方已肯定清楚蒙恩得救後,才繼續交往。若對方始終不願意接受救恩,縱然痛苦難捨,也要及早揮慧劍,斬情絲,終止這段不該有的戀情,以免累己誤人。

ii. 要盡忠恆切在主裏尋求婚姻

  神甚願人能進入婚姻,夫婦同心跑屬天的路,因此未婚的肢體應及早、迫切、恆切的為自己的婚姻禱告,求神預備。不可只顧追求學問或工作上的成就或個人享樂,而遲遲不尋求戀愛婚姻。對於戀愛對象,也不可有過高或不設實際的要求,常常想著將來會遇到一個更好的,以致錯失了眼前神為你預備的。也不可太自卑,或太畏縮,不敢踏出該踏出的一歩。更重要的是不可輕言守童身,說自己有獨身的恩賜,而不尋求戀愛婚姻。獨身乃是恩賜,神給人恩賜目的是要服事神,服事教會。一個肢體若被主流血捨命的大愛感動,而願意不進入婚姻,免去了因著有家庭和子女而帶來許多的纒累,以致能全人全心服事神,主耶穌說這是「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是非常寶貴、非常討主喜悅的。但神只將這個獨身的恩賜給極少數的肢體,因為神的心意乃是要人進入婚姻。所以只有當你真正有這個感動,願意守童身來服事神,並且不會因著沒有婚姻,而慾火攻心,這樣才可能是得著這個獨身的恩賜。若没有得着這個恩賜,勉强要守童身,結果因為把持不住,慾火攻心,最終陷在淫亂的罪中,反而不美。保羅自己是獨身的,他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論守童身時,他說「沒有主的命令」,表示他只是分享自己的經歷,這並不是主給人絶對的命令,要人按著遵守。所以如有肢體已過了適婚年齡,若神沒有明顯給你獨身的恩賜和感動,應繼續盡忠恆切尋求,神有祂的時間,也可能在你較年長時才為你預備婚姻。要利用單身寶貴的日子好好追求服事主,使自己屬靈生命長大。享受單身的生活,培養自己的興趣,也可以讀有關主裏戀愛婚姻的書藉,了解夫妻相處之道,預備自己隨時能進入戀愛婚姻。若自己已盡忠恆切尋求,神始終都沒有預備,就需持一個開放的態度,神有預備,就讚美神!神沒有預備,也讚美神!因為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願神的心意成就!

iii. 切勿陷入婚前性行為的罪中

  性生活是聖潔的,但必須要在婚姻之內,一切婚外,婚前的性行為都是淫亂,是極嚴重的罪。所以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同居,試婚,婚前性行為及婚前身體上過份的接觸都是嚴重的罪。正在戀愛的肢體要靠主恩典勝過這些罪惡。若已陷入這個罪中,要二人一同到神面前認罪悔改,並彼此提醒防範,不可重蹈覆轍。要靠主守著自己的身體,因這身體乃是聖靈的殿,是神的居所,我們要在身子上榮耀神。

2. 給已婚的肢體

i. 防備墮入婚外性行為的罪中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13:4)每一對夫婦,無論婚齡長或短,年長或年青,丈夫或妻子,都要切記這句話!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撒旦極力破壞神設立的婚姻。因此不單作丈夫的要儆醒,作妻子的同樣要儆醒,不可放縱情慾,墮入婚外性行為的網羅裏,犯嚴重姦淫的罪!婚外性行為不單破壞了婚姻中合一的見證,摧毀神建立的家庭,摧毀自己屬靈的生命,也傷透配偶的心,甚至禍延子女!「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大衛與拔示巴行淫,雖然大衛後來在神面前認罪痛悔,神赦免了他的罪,但他卻仍要承擔因著這罪而帶來的苦果,先知拿單向大衛說:「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大衛因此陷入非常痛苦的景况中。甚願每一對夫婦都引以為戒,要儆醒防範!怎樣可以防範呢?一方面夫妻要建立甜蜜的婚姻關係,彼此滿足對方性的需要。要同心愛主,彼此都願意追求服事主,就成為婚姻的保障。還需要逃避引誘,不要讓自己陷入試探中。正如護衛長波提乏的妻子引誘約瑟行淫,約瑟就逃跑!更重要的是常與主親近,常讀主的說話,受聖靈的約束管冶,就能敵擋撒旦的攻擊!

ii. 要努力培育婚姻

  無論是新婚或已婚多年,都需要彼此努力,培育婚姻。要按著聖經的教導,妻子在凡事上順服丈夫,丈夫用捨己的愛來愛妻子,並且要用心去建立甜蜜的婚姻關係。特別提醒一些正在撫養幼年子女的夫婦,神將子女託付給我們,我們要盡忠照顧養育他們,要栽培他們成為敬虔的後裔。但切記不可將所有心思、時間都全放在子女身上,以致忽略了培育夫妻感情的重要性。子女終有一天會離開你,建立自己的家庭,陪伴你走到路終的是你身邊的配偶。若只忙於照顧子女而不培育婚姻,夫妻就漸漸變成了合作的伙伴,失去了甜蜜的愛情,甚至同床異夢。到子女長大後,到了空巢期才來重新建立關係,並不容易;許多根深蒂固的裂痕,也難於修補。所以要多花心思在配偶身上,培育婚姻,享受甜蜜温馨的婚姻生活。

3. 給配偶未信主的肢體

  若你結婚時雙方都未信主,之後你已蒙恩得救,但配偶卻仍未相信,你仍然需要守未信之前所訂立婚姻的盟誓,不可以因對方未信主而提出離婚。作妻子的同樣要學習在凡事上順服未信的丈夫,當然不包括違反聖經真理的事。作丈夫的同樣要學習用捨己的愛去愛你未信的妻子。要迫切、恆切的為對方信主禱告。要把握機會邀請對方來參加福音聚會及其他聚會,讓他認識弟兄姊妹,使肢體們也能同心為他的信主禱告。若有子女,也應帶他們來參加聚會,向他們傳福音。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要顧及未信一方的感受和需要,信主的當然要參加聚會,作屬靈追求,但不可只顧這些而忽略了家庭及配偶的需要,以致引起對方誤解和不滿,因而抗拒信主,這樣弄巧反拙,反而不美。要緊記,向配偶或家人傳福音,見證是非常重要的。「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彼前3:1-2) 在家中若有美好的見證,未信的配偶就會被主吸引,最終就同得這寶貴的救恩。當然,這可能要經過一段很長的日子,或經歷許多艱辛,但只要你有美好的見證,並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你的配偶必有蒙恩得救的一天!

 

結語

  願主祝福我們,使我們更多明白神在婚姻中的心意,使我們在這方面所作的能榮耀主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