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生活短文】
教會服事的基本認識與學習
教會是 神的家(提前三15),又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3;西一18)。教會在地上乃是一個屬靈的團體,是 神見證的代表,她與世界的團體組織有絕對的分別,所以凡有分於教會服事的弟兄姊妹,當認識基督和祂的教會,並且心意更新而變化,照著 神的旨意而事奉。因為事奉 神乃是一件極其嚴肅的事,即使在教會中只負責似乎是微小的事項,也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始得蒙 神悅納。為此,每一個有分在教會中一同服事的弟兄姊妹,都必須對教會的服事有正確的認識,並願意以謙卑的心一同學習。
一、得救、受浸
教會的事奉既是屬靈的,一個沒有基督生命的人,就不能參與這屬靈的服事。只有已經清楚自己重生得救,且明白受浸之意義又公開承認主,受浸歸主名下的基督徒,才能在這神聖的服事上有分。
二、生命長進
固然我們蒙召乃為事奉 神,但只停留在嬰孩階段而毫無長進的基督徒,對事奉一點沒有認識,若被安排於崗位上服事,就不只未能顯出功用,更會成為服事上的擔子或增加難處。經上記載以色列民能被打發外出打仗者必須在二十歲或以上,在會幕裡任職辦事者更必須三十歲或以上(參民一3, 18-46;四1-3),可見生命成長在服事上的重要性。
三、渴慕追求
我們服事並不是因自己有特長,也不是個人的喜好,服事 神全是 神的憐憫和祂愛的吸引。基督徒所以生命得以成長,乃因對主有渴慕與追求,這渴慕追求的心對於每一個服事者來說,是不能停止的。只有常常與主交通、天天虔讀主話的人,才能在生命上有長進,能顯出生命的服事,對人有實際的供應。
四、身體獻上
將身體獻上給 神(羅十二1-2),乃是事奉的一個基本。若事奉的人沒有切實的將自己奉獻給主,他就還不明白事奉的真義,即使在教會中有不少的擺上,還是不能討 神喜悅的。只有將自己獻上成為活祭,始能不效法這個世界,按著 神的旨意服事,這人才曉得為主所擺上的時間、金錢、工作……是理所當然的,因為自己不過是 神的管家,這些都應當是屬 神的。所以每一個服事主的人必須是個奉獻的人。
五、隨從聖靈
服事不是憑著自己、依靠自己,而是必須讓聖靈作主並依靠祂才有真實的果效(亞四6)。所以凡在教會中有分於服事的人,從開始就當學會隨從聖靈的引導,依靠聖靈而行事,按著恩膏的教訓時常住在主裡面(約壹二27),如此才不致憑血氣行事,在肉體中枉然勞碌,而作了 神所沒有吩咐、所不喜悅的事。
六、生活見證
使徒保羅教導提摩太的話裡說:「……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要謹慎自己……」(提前四12-16)。這樣的教導,也是每一個學習服事者所當注意的。我們的服事,若在生活上沒有顯出美好的見證,就必使我們的服事有漏洞,容易讓仇敵潛入破壞,也不能成為別人的幫助,不能建立那些被服事的人。為此,我們當靠主謹慎自己的生活,在服事上給別人留下榜樣,好叫我們能榮 神益人,為主打那美好的仗,活出美麗的見證。
七、經常聚會
教會中的服事,雖有不同的崗位,但卻絕不是各自獨立,互不相干的,而是與教會整體發生極密切的關係,彼此息息相關。為此,凡有分於教會服事的人,不只當注重個人靈性的長進,更當過著正常教會的生活,經常參加聚會,才不至與教會整體有所脫節。所以,我們除了參加自己所需擺上或有分服事的聚會外,務當盡量出席教會各種的聚會與交通(來十24-25)。
八、殷勤盡責
神的話清楚言明「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四2),又說「你們要分外的殷勤」(彼後一5)、「殷勤不可懶惰」(羅十二11)、「要殷勤去作」(提前四15)。在個人的生活和教會服事上,這都是 神的兒女所當注意和學習的,所以無論受託在任何的崗位上,服事者都當學習殷勤盡責,在時間、財物、事情……上作個忠心的僕人,完成所交付的職任。
九、互相配搭
事奉的目的乃為建立基督的身體(參弗四11-12)。要使身體得建立,服事者必須先認識身體的重要,並且明白我們各人都是在基督身體上同作肢體的。身上肢體恩賜、功用各有不同,聖靈隨己意將各樣建立基督身體的恩賜分給各人(林前十二4-11)。所以,在教會中一同服事,必須學習尊重別人的那一份,且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不作主觀的人,也不固執己見,凡事學習與眾肢體互相配搭。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這樣才能叫身體漸漸增長(參弗四15-16)。
十、愛主愛人
一個事奉主的人,在所有的服事上,必須發自愛主的心,因著愛主而服事。只有當我們真實的愛主,才能在所託的事上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去作,遇見艱難不退縮,得蒙稱讚不驕傲。經上說:「愛 神的,也當愛弟兄……」(約壹四21),又說:「……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彼後一7)。可見我們的服事不只需要有一個愛 神的心,也當有愛弟兄愛眾人的心。約翰壹書四章二十節也說:「……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這更指出了愛人與愛 神的關係。倪柝聲弟兄在《主工人的性格》一書裡說:「必須對人有愛,才有辦法來事奉 神」,這實在需要主幫助我們,好叫我們能在愛裡忠心的服事。
十一、學習順服
人在 神面前失落,正因為不認識 神的權柄,受了撒但的欺騙,成了悖逆的人。基督來成功救贖,祂一生正表現了對 神絕對順服的生活(參羅五19)。今天我們蒙了恩典,理當過順服 神、遵行 神旨意的生活。一個事奉 神的人,更當學習順服的功課,在一切的服事上遵行 神的話,順從聖靈的引導,在身體的配搭中,順服聖靈所顯明的權柄,使徒彼得更提醒我們:「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 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五5)。只有一個認識權柄的人,肯學習順服權柄的人,這人才能為 神所用,才能作 神代表的權柄(參路七6-8)。
十二、引向基督
神的教會,乃是 神見證的燈臺,是基督的身體。教會一切的聚會並所有的服事,目的都是為叫人認識 神的心意,彰顯 神的見證,把人引向基督,好使人因著渴慕而更多追求基督。為此,在教會中一同學習服事的人,必須注意如何幫助人明白 神的心意,更多認識基督,每一次聚會都當在聖靈裡,作個供應基督生命的人。任何叫此目的受阻攔或影響的,都當留心不要讓它進入其中。若每次的聚會,我們的服事不能叫參加者或被服事者靈裡得飽美食,在聖靈裡有享受,則這樣的聚會和服事,必沒有真實和永恆的價值,在主的面前也不蒙記念,如此,盡一切的計劃與勞力是何等的枉然呢?所以當求主使我們眼目專注於祂,只聯於祂,好使我們的服事能把人更多引向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