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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主日信息2026

  今日想同大家分享一個題目:「得罪與饒恕」,我們很多的時候都會得罪別人,當中包括我們的親友(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親戚、同學、同事、朋友、鄰舍……當中也有些是同在主內的)和弟兄姊妹,講到「得罪」好像是很嚴重的事,「得罪」聖經原來的意思是「犯罪」。我們生活在一個繁忙、密集、不停互動、資訊又發達的都市之中,人與人之間接觸的機會是十分之多,難免會產生很多磨擦和誤會,便容易得罪了別人,又或者感覺到被得罪、被冒犯!如果你感覺被冒犯,又會否嘗試去饒恕別人呢?

 

一、人得罪了神

  我們不單止常常得罪人,有時都會得罪神。「得罪」原文的意思是「不合乎神的心意」。

i) 在舊約的時代(中保:祭司)

  在舊約的時代,人犯罪得罪神是怎樣尋求神的饒恕呢?

  以色列人漂流曠野的時候,如果人犯了罪就要請大祭司帶着祭牲的血進到會幕裏面為他贖罪。早前我們一齊研讀撒母耳記上,大家還記得有一位祭司名叫以利,年紀老邁的祭司以利從百姓的口中聽聞自己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的惡行,他們強奪祭物又在會幕門前跟伺候的婦人苟合,以利就勸誡兩位兒子,說:「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撒上2:25上)我們都知道以利在示羅會幕擔任大祭司同時也是一位以色列人的士師,以利家是出於利未支派,他們被神選召在會幕作事奉,本應在神面前為人代求赦罪,但以利的兩位兒子沒有做好職份,犯下大罪後並沒有悔改尋求神的饒恕!最終被神審判,他們在一場與非利士人的戰役中身亡,年紀老邁九十八歲的以利得知兩兒陣亡和約櫃被擄走,驚恐摔倒在地上,與兩位兒子同日身亡。呂振中譯本:「人若得罪了人,有神作仲裁;人若得罪了永恆主,誰能為他祈禱呢?」意思是得罪人的事,有神作仲裁;得罪神的事,任何人都不能承擔其責。

  後來,以色列人在應許之地建立聖殿,他們仍然是需要透過祭司作中保為他們代求贖罪,求神饒恕。若然以色列人犯罪後悔改,也要請祭司進入聖殿用祭牲的血替他們贖罪。

  那麼我們怎樣才可以做一個不得罪神的人呢?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將神的話豐豐富富的藏在心裏。「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裏,免得我得罪你。」(詩119:11)這個就是基督徒生活的秘訣,僅僅理解神的話語還不足以使我們脫離罪惡,必須要把神的話藏在心中就有了抵抗和戰勝仇敵的武器!

ii) 在新約的時代(中保:耶穌基督)

  在新約的時代,使徒保羅寫信勸勉提摩太,要為人人祈求、禱告、代求、感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要如此,使我們能夠敬虔端正地過平穩寧靜的生活。因為神願意人人得救,並且得以認識真理。接着,保羅就說:「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2:5)主耶穌成為了神和人之間的中保,祂為人代禱、代求,使我們所犯的罪行得蒙赦免!

 

二、人得罪了人

  今天,我主要想講人得罪了人怎麼辦?當然,如果我們不得罪神,也是很大的機會不會得罪別人,但是我們不得罪神亦都有些困難!或許我們暫時未能完全達到神的要求,即使你沒有得罪神並沒有犯罪,也不代表別人感覺你沒有冒犯他。故此,我們要有一個敏銳的觸覺,常常站在別人的位置處境去想想他人的感受,就不會隨便行動或隨便說出不恰當的話,使別人蒙受傷害或感到受冒犯!

i) 在舊約的時代

  在舊約的時代,神揀選了一些人,替祂在地上執行審判、仲裁和調解,申張神的律例和法度,使公義和憐憫得以彰顯!

  「但你們的麻煩,和管理你們的重任,並你們的爭訟,我獨自一人怎能擔當得起呢……我便將你們各支派的首領,有智慧、為眾人所認識的,照你們的支派,立他們為官長、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你們。」(申1:12, 15)

  從前神藉着摩西在地上揀選首領,他們要有智慧又是被眾人所認識的,來管理百姓。

  「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裏,我就判斷。』」(申1:16-17)

  摩西又囑咐首領們在弟兄彼此爭訟或與外人爭訟的時候,總要按公義審判、不可看人外貌、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任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

ii) 在新約的時代 (審判、仲裁、調解:使徒、長老、執事)

  在新約的時代,神也使用了一些在主內較為成熟的肢體,在人和人之間作出愛心的服侍。

  例子:「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地紛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徒15:1-2)

  若然弟兄姊妹之間發生難處有嫌隙,使徒和長老便要作審判、仲裁和調解,叫弟兄姊妹要和睦相處達至彼此相愛,見證基督身體的合一。但這實在是十分之困難!正如箴言18章19節(和修版)所說:「被冒犯的弟兄,強如難以攻下的堅城;紛爭如同城堡的門閂。」

  那麼,我們便要學習怎樣去饒恕別人,打開這道門栓!

 

腓利門書的教導

  神特意使用一卷書信擺放在新約裏面,這卷就是《腓利門書》。當時使徒保羅仍是被囚禁,在獄中寫信給作主人又有聲望的腓利門弟兄,請求他原諒接納已逃走出來的奴隸阿尼西謀,因為這位從前不忠的阿尼西謀在保羅受捆鎖的時候得着了福音,已經同作弟兄。保羅為要使弟兄和睦,願意承擔腓利門的一切損失,規勸腓利門弟兄重新接納這位已成為弟兄的逃奴阿尼西謀,保羅這種愛弟兄的心在書信裏面滿滿地洋溢。

  「弟兄啊,希望你使我在主裏因你得益處,讓我的心在基督裏得到舒暢。」(門20, 和修版)

  「阿尼西謀」這個名字原文的意思是「有益處」。保羅有着這種感受,就是要使弟兄姊妹和睦,自已在主裏就得益處,心也得到舒暢。

  究竟腓利門有沒有饒恕已逃走後來作了弟兄的奴隸阿尼西謀呢?聖經雖然未直接記錄結果,但從保羅的語氣、早期教會傳統及這封書信被保存下來看,腓利門極大可能已饒恕並接納了逃奴阿尼西謀。保羅確信腓利門會甘心順服,甚至會做超過所求的,將阿尼西謀視為親愛的弟兄而非奴僕。在當時的律法下,逃走的奴隸會遭受殘酷的刑罰,但此書信的存在已顯示了信仰帶來的饒恕與超越。

 

饒恕得罪了你的人

  饒恕不是否認傷害或縱容罪惡,而是選擇放下仇恨及釋放自己,並基於恩典給予復和的機會,真誠的饒恕應以愛為出發點,尋求「得回弟兄」,而非僅是單方面的容忍。如當中涉及有罪或違反真理,必須認真處理並尋求教會的幫助,在愛中尋求悔改與復和。

  主耶穌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18:15-17)這裏說到那位弟兄是犯了罪,到了最後,就連衆弟兄姊妹的勸戒,他仍然是不願意接納、不願悔改,恐怕他的心已不在群羊當中,故此視他像外邦人,重新把真理傳給他,讓聖靈引導他明白並悔改!

 

弟兄姊妹之間有不和的時候

  但有時又不至於犯了神律法上的罪,更多的情況是弟兄姊妹之間有不和、不咬弦、磨擦或誤會,產生了衝突而不同心。

  接着的經文:「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18:19-20)主應許在我們中間,主提醒我們奉主的名聚集,就算只有兩三位,祂也會在我們中間作引導!

 

主解開彼得的心結

  主耶穌講完這個應許之後,好像仍然未能解決在彼得裏面的心結!

  那時,彼得就進前來,問了主耶穌一個問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太18:21)主耶穌怎樣回答他呢?

  記載在馬太福音18章22-35節: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一千萬銀子」:按原文是『一萬他連得』;每一他連得銀子相當於羅馬六千個得拿利烏銀幣(denarius),故他所欠總值六千萬得拿利烏銀幣。當時普通工人一天的工資為一個得拿利烏銀幣,即一錢銀子(參考:太20:2葡萄園主在早和晚雇工的故事)。即一個普通工人連續工作六千萬日(60,000,000日)的工資,亦即約16萬5千年才能還清。而他的同伴只是欠他十兩銀子,「十兩銀子」按原文是一百個得拿利烏銀幣(denarius);即100日的工資。

  相比之下,兩者相差約六十萬倍,他同伴欠他的和他所欠王的相比較下,實在是微不足道。故事中的主人是喻表着神,我們虧欠祂的是天文數字,祂尚且也完完全全赦免了我們。可是當別人欠我們只是丁點兒,難道我們就要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嚨麽?!

  每個人饒恕的量度各有不同。有人只能饒恕別人一次,有人可以饒恕兩三次。有猶太拉比認為在同一件事上能夠饒恕人七次,已經是上限。可見,深受猶太文化薰陶的彼得,所說饒恕得罪他的弟兄七次已到達上限。

  然而,主耶穌告訴我們,饒恕別人的過犯,必須饒恕到七十個七次。「七十個七次」其實是指無數次、完完全全之意。

  每次,當我們心裏恨弟兄的時候,應該思想主耶穌所講的這個故事。誠然,饒恕別人確屬一門難學的功課;主耶穌也知道這門功課的難度在哪裏,才講述這個故事藉以激勵我們。因此,每當覺得被別人得罪你的時候,就讓我們回想這個故事。神能饒恕我們天文數字般的罪債,我們又怎能不饒恕別人一點點得失我們的地方呢?不能饒恕,表示我們還沒有從主憐憫的性格上有所學習。對別人動慈心,免了別人的債。能夠饒恕別人,正就是憐憫的實踐。

 

饒恕了別人自己也得着益處

  神藉着聖經都多次提醒我們,饒恕並不是損失,反而是得着。箴言19章11節:「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

  其實能夠寬恕別人是一個恩典,自己也得着榮耀!「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路6:37)這裏「饒恕」原文的意思是「釋放」,若我們釋放別人,我們也得蒙釋放!

 

主的愛激勵我們活出新生的樣式

  按着我們舊有的本性,即或怎樣的努力、如何的堅忍,但好像總是辦不到。主耶穌展現了一個最大的榜樣!在聖經當中最大的饒恕和赦免,就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代禱:「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路23:34)主在被釘十字架受痛苦之際,也同時饒恕了得罪冒犯他的人,為那些拒絕祂、嗤笑祂、苦待祂、逼害祂的人向天父祈求,這個愛心我們又是否可以領略得到呢?

  但願主的愛激勵我們,能夠活出新生的樣式,正如使徒保羅所說:「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

  盼望藉着主的愛激勵我們,除去舊人穿上新人,活出新生的樣式,成為馨香的活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