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撒母耳記下16、17章
大衞名字的意思是「受鍾愛的」。當他初次出現時,聖經形容他面色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這樣的外表雖然受人鍾愛,站在戰場上卻會被敵人輕看。而且在家中他是排行最小的,經常被輕看和忽視。當撒母耳請耶西和他眾子來一同吃祭肉的時候,大衞竟然被遺忘了。耶西打發大衞拿食物到戰場去給他三個哥哥時,哥哥反責備他不慕正業,好管閒事。所以大衞在家中的地位是低微的。可能因此造就了大衞謙卑的性格。
當我們提到大衞,卻會想起跟大衞有關的很多英勇事跡。我們會想起他是以色列的大君王──雖然他不是以色列首位君王,但所有的以色列君王的表現都以大衞為衡量的準則(參王下18:3、王下14:3、代下28:1)。所以,大衞可說是君王的典範。
我們又會想起大衞的詩篇。在聖經一百五十首詩篇中,大衞便寫了大約七十三篇,很多都是信徒耳熟能詳並得着很多屬靈幫助的詩篇。大衞也善於彈琴,能夠以琴聲驅走掃羅心中的惡魔,更在聖殿中成立了詩班的敬拜。因此大衞被稱為:「作以色列的美歌者」(撒下23:1)。
大衞也是一位英勇的戰士,他擊殺巨人哥利亞的戰役,令他一舉成名(參撒上18:6),使大衞的功績,被置於掃羅王之上。
大衞也是一個出色管理羊群的牧人。事實上他是一位很有才華的人:他既是一位很有天份的音樂家,又是勇敢善戰、身手不凡的戰士;既是一位能寫出美麗詩篇的文學家,又是一位善於管理羊群的好牧人;他是一位偉大的君王,但卻被父親及兄長們輕視和忽略的一個最小的兒子。在神眼中,大衞是一個合乎祂心意的人(撒上13:14)。
大衞合乎神的心意,是否因為他的才華和外貌?人的外貌才幹其實都是神所賜的,所以就算人的外貌多麼英偉,才幹如何出眾,在神面前實在是一無可誇。惟有一顆愛慕神、按神心意作事的心,是神看重的。所以撒母耳記上16章7節:「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要合乎神的心意必須要有一顆神所喜悅的心。他的才華或恩賜是為着發揮他屬靈的品格。究竟甚麼令到大衞成為合神心意的人?
第一,他完全服在神所設立的權柄底下。他因為順服神的權柄,所以也順服神所設立的權柄。
在家中神的權柄設立在父親的身上,因此大衞對父親的吩咐完全順服。大衞的父親耶西有八個兒子,只有大衞被差派去放他父親的羊。因為當掃羅派人請大衞為他彈琴驅魔的時候,他說:「請你打發你放羊的兒子大衞到我這裏來。」(撒上16:19) 所以放羊的兒子只得大衞一個。相信放羊是一份艱辛的工作,牧放羊群的時候,不但要抵受日曬雨淋,更會遇到野獸的侵襲,不時有羊走失了,便要到處將羊尋回。雖是艱苦,大衞始終忠心地放他父親的羊,沒有違背父親所差派的工作。掃羅王心神煩亂時,叫耶西差派大衞去為掃羅彈琴,大衞便照父親吩咐到掃羅家作隨從,同時仍要往返梭哥的軍營和父家伯利恆,一面放父親的羊,一面要服事掃羅。其實耶西只有三個大兒子跟隨掃羅出征,他可以打發其他兒子代大衞放羊,讓大衞專心服事掃羅。雖然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大衞卻沒有半點埋怨,甘願順服父親的安排。在我們的服事上,會否因為常被委派工作而心有不甘?日後大衞逃離掃羅王的追殺時,他的兄長和父母都跟隨大衞一起逃亡。那時大衞沒有因曾受虧待而厭棄他們,他將父母親交託給摩押人照顧,以免他們要跟自已過着顛沛流離的生活。所以他對父親的權柄是甘心順服的。
在國家的層面,神的權柄設立在王的身上,因為王是神所膏立的。當大衞被掃羅追殺時,神兩次將掃羅交在大衞手中。一次是當大衞和一班隨從躲藏在一個山洞之內,恰巧掃羅也進那山洞大解。當時大衞要殺掃羅,實在是易如反掌,但大衞卻只割去掃羅的一片衣襟,他不敢加害於神的受膏者。另一次是當大衞和亞比篩下到掃羅軍營裡探營。見掃羅睡在輜重營裡;他的槍就在他頭旁,插在地上,掃羅的元帥押尼珥和百姓則睡在他周圍。亞比篩見機會難逢,求大衞讓他一槍剌死掃羅,但大衞因敬畏神並專重神所立的受膏者。所以阻止了亞比篩暗殺掃羅,只取走了掃羅的水瓶和槍。
有人說神既然兩次將掃羅交在大衞手中,大衞為何不按照神的旨意去做?當時大衞不是已被膏立為王嗎?神的旨意明顯是要大衞取代掃羅作王,按着神的旨意,大衞不是應該殺掉掃羅,奪取王位,讓神的旨意早日成就嗎?大衞當時若殺了掃羅,或許促使神的計劃早日完成,但他這樣作乃是背叛了神的權柄。神不單有祂的旨意,也有他的時間和作事的方法。悖逆的罪正是掃羅所犯的罪。正如掃羅不聽神藉撒母耳的吩咐,將所有亞瑪力人和他們的牲畜殺盡,卻保留了一些上好的牛羊作祭物獻給神,他的目的雖然是對,卻是自作主張,違背了神的吩咐,因而遭神棄絕。
第二,大衞是個凡事依靠神的人。當預備迎戰巨人哥利亞時,大衞說:「耶和華救我脫離獅子和熊的爪,也必救我脫離這非利士人的手。」(撒上17:37) 大衞自少便被父親差派放羊,其間會遇到猛獸來偷吃他的羊,甚至襲擊大衞。大衞因着信靠神戰勝過獅子和熊,因此當他面對非利士人的挑戰時,他很有信心同樣可以靠着萬軍之耶和華得勝。大衞對非利士人說:「你來攻擊我,是靠着刀槍和銅戟;我來攻擊你,是靠着萬軍之耶和華的名,就是你所怒罵帶領以色列軍隊的神。」(撒上17:45)
我們依靠神的心是怎樣建立呢?大多是從以往的經歷而來。以往的經歷從何而來?是從踏出信心的第一步而來。神往往在我們屬靈的路上設下一些難關,為要讓我們學習用信心依靠神。若能勝過這些困難,便會成為我們日後面對更大挑戰時信心的根據。若我們害怕逃避,或只用人的方法,不依靠神,便永遠得不到這寶貴的經歷。
有一位宣教士姊妹叫賈艾梅,她是愛爾蘭人,她出生時卻得了一對棕色的眼睛。她一直希望有一對藍色眼睛,因此常常向神祈禱,但也不獲應允。這事卻沒有影響她跟從主的決心。後來神帶領她到印度宣教,才發現神賜她棕色眼睛,在她宣教的工作上帶來很多方便。當她開始在印度的福音工作時,有一次遇到很大挫折。她向幾位同工說:我們要起來打仗了,大家聽了都感到愕然。原來她是叫同工們一同禱告。之後主也給她打開福音的大門,拯救了許多被帶到廟內將被賣作廟妓的女孩。可見凡事依靠神,神必為我們預備出路。
第三,他是願意接受神管教的人。大衞也有失敗的時候,他晚年疏於政事,有一天睡至太陽平西,在平台上遊行時看見一婦人拔示巴沐浴,便起了淫念,與拔示巴犯了姦淫。之後為掩飾罪行,更用計殺害拔示巴的丈夫,奪取了別人的妻子。但當被先知拿單指責他奪人所愛,殺人滅口的罪行時,大衞便立時認罪悔改。神赦免了他,但卻給他很嚴厲的責罰。(參撒下16:9)
當讀到這段事跡時,我們會驚奇,像大衞這樣一個合神心意的人,竟然會做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正如保羅在羅馬書7章18節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們住在肉體中便受罪的律影響(好像地心吸力),因為罪的律在我們肉體中掌權。但生命聖靈的律藉着基督耶穌釋放了我們,使我們脫離了罪和死的律。我們只要隨從聖靈,便能脫離罪的律了。雖是如此,若我們隨從肉體而犯罪,雖免於死亡,也會受神的管教的。
大衞的悔過是很徹底的。他的兒子押沙龍叛變,大衞逃亡時,有掃羅族的一個人叫示每,他一面走一面咒罵大衞,又拿石頭砍大衞王和王的臣僕;「洗魯雅的兒子亞比篩對王說:『這死狗豈可咒罵我主我王呢?求你容我過去,割下他的頭來。』」大衞卻阻止他,說:「由他咒罵吧!因為這是耶和華吩咐他的。或者耶和華見我遭難,為我今日被這人咒罵,就施恩與我。」(撒下16:9-12)大衞在詩篇51篇17節說「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大衞是個十分謙卑並甘願接受神管教的人,因此神便赦免了他。
大衞另一次失敗是因着心驕氣傲,藉着數點人數顯揚國勢,因而惹神發怒(參撒下24:10)。神藉先知迦得降災與大衞,但讓他從三樣災難中選其一:國中有七年的饑荒、在敵人面前逃跑,被追趕三個月、或是在國中有三日的瘟疫。大衞知罪並願接受神的降罰,卻讓神作決定降那樣災害。「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裡,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撒下24:14)。可見大衞實在認識神是憐憫人的神,他知道神所揀選的是人最能夠承受的。雖然大衞再一次犯罪得罪神,但神是有豐盛的憐憫,祂體恤人肉體的軟弱,當人願意悔改,祂便赦免。今天我們仍活在肉體中,也會有機會犯罪。願我們的心多體貼聖靈的事,便能行在神的旨意中,免得我們犯罪得罪神,若我們偶然因體貼肉體而落入罪惡中,求主藉着聖靈幫助我們及早認罪悔改,主必赦免。「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但願我們都能以大衞的心來服事我們的主,作個合神心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