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創1:29;創9:1-3;提前4:2-3;出19:5-6;利11:3;利11:9-10;利11:13-19 利11:21-23;利11:29-31;利11:42;徒10:10-16;創9:4;利17:11;約6:53-54;林前8:4;林前8:8;林前8:1;林前10:31;太4:4
詩歌:455首  


一、吃肉還是吃素

1. 亞當未犯罪之前

  在亞當未犯罪之前,雖然神已經造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但神卻沒有將這些賜給亞當和夏娃作食物,神只吩咐他們去管理這些東西。「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創1:29)只是他們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因此我們可以知道當人類未犯罪之前,神的心意乃是要人吃素的。

2. 挪亞出方舟之後

  亞當和夏娃後來受了撒旦的引誘,偷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因著始祖犯罪,罪就入了世界。亞當以後第八代,生了挪亞。當時「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6:5-6)神命挪亞造一隻方舟,除了挪亞一家八口進入方舟之外,神也吩咐挪亞將各種活物,飛鳥、牲畜、昆蟲,一公一母,帶進方舟。後來神用洪水去毁滅大地,只有挪亞一家在神眼前蒙恩。挪亞出方舟之後,「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裡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創9:1-3)因此我們可以知道當挪亞出方舟之後,神的心意不單止要人吃素,也要人吃肉。

 

二、為甚麼神要人吃肉

  為甚麼神要人吃肉呢?我們蒙恩得救,得著永遠的生命,是因著主耶穌的流血捨命。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食物是用來維持生命的,當人類未犯罪之前,人吃菜蔬和果子,就能維持生命。換句話說,當人類未犯罪之前,不用殺牲流血,就能維持生命。但當人犯罪之後,神要我們看見,需要失去生命,才能保存生命;若不流血,我們就不能保存生命。這裏當然是預表主耶穌為我們的罪流血捨命,使我們得著永遠的生命這個屬靈的真理。所以當挪亞出方舟之後,神要人吃肉,吃肉就要宰殺活物,就要流血。這表示我們若要維持生命,就當流血。所以我認為信主的人,要有均衡的飲食,不可完全吃素,也需要吃肉。「這是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他們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或作:又叫人戒葷),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提前4:2-3)保羅說「叫人戒葷,即是叫人不可吃肉」,是傳異端邪說的歪理。

 

三、潔淨和不潔淨的活物

1. 神為何要分別出潔淨的和不潔淨的活物

  當挪亞出方舟之後,神說:「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由挪亞出方舟直至以色列人出埃及,那時的活物並沒有潔淨和不潔淨之分。但為甚麼到了利未記第十一章,神卻要摩西曉諭以色列人有關潔淨和不潔淨活物的條例呢?這是因為由挪亞出方舟直至以色列人出埃及期間,神還沒有清悉表示揀選以色列人作自己的選民。但當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在西乃山吩咐摩西向以色列人說:「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19:5-6)從那時起,惟有以色列人是聖潔的子民,其他的都是外邦人,都是不潔的。所以神就將一切的活物分別為潔淨的和不潔淨的。以色列人是聖潔的子民,只可以吃潔淨的活物,來保持他們的聖潔。

2. 甚麼是潔淨和不潔淨的活物

  在利未記第十一章中,記載了潔淨和不潔淨活物的條例。當然神所造的一切,包括那些不潔淨的活物,都是美好的,因為牠們的存在,也有保持生態平衡的作用。但為了健康衛生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要使以色列人能保持聖潔,所以神就分別出潔淨和不潔淨的活物,色列人只可以吃潔淨的活物,以保持聖潔來事奉那位聖潔的神!神揀選潔淨活物時,也有一些屬靈的原則,可以成為我們的提醒。

  i. 走獸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喫。」(利11:3)蹄是指走獸脚掌前方脚趾的部份,有些走獸的蹄是分開兩瓣的,脚趾與脚趾之間沒有肉墊相連,這叫做分蹄。有些走獸的脚趾部份,有肉墊相連著,這就是不分蹄。倒嚼就是反芻,有些走獸是反芻的,例如牛有四個胃,當牛吃了食物進入胃中,不久又會將食物吐回口中,再加以咀嚼,然後又再吞下,這稱為反芻。在走獸中,只有那些又分蹄,又倒嚼的,才是潔淨的。以色列人只可吃又分蹄,又倒嚼的走獸。牛、羊、鹿、羚羊是又分蹄,又倒嚼,所以是潔淨的。駱駝、沙番、免子雖然倒嚼,但不分蹄,所以是不潔淨的。豬雖然蹄分兩瓣,但卻不倒嚼,就是不潔淨的。其他一切又不分蹄,又不倒嚼的走獸,一律都是不潔淨的。「分蹄」和「倒嚼」有甚麼屬靈的意義呢?蹄代表我們的行為,「分蹄」是表示我們的行為要與世人有分別,我們要活出主的見證。「倒嚼」是表示我們讀過了主的說話之後,要常常反覆思想。正如詩篇第一篇第二節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ii. 水裏的活物

  「水中可喫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裏、海裏、河裏、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喫。凡在海裏、河裏,並一切水裏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利11:9-10)以色列人只可以吃水裏有翅及有鱗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例如鰻魚、鱔魚、烏賊、蝦、蟹等都是可憎的,是不潔淨的。「有翅有鱗」有甚麼屬靈的意義呢?魚翅即是魚鰭,有翅的魚可以逆流而上。有翅就表示信主的人不可效法這個世界,不可隨波逐流,要逆流而上。魚鱗有保護身體、抵擋洪流的作用。有鱗就表示我們要穿上神所賜的全副軍裝,抵擋魔鬼的攻擊和世界的影響。

  iii. 雀鳥類

  「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喫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鷂鷹、小鷹與其類;烏鴉與其類;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鴞鳥、鸕鶿、貓頭鷹、角鴟、鵜鶘、禿鵰、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利11:13-19)雖然經文沒有說明為何這些雀鳥是不潔淨的,但在這些雀鳥中有些是吃死屍腐肉的,絕大部份都是食肉的,有些是在晚上才出來活動的,這些都是不潔淨的雀鳥。所以潔淨的雀鳥應該是不吃死屍腐肉,非肉食的,並且在日間活動的。所以白鴿、班鳩應該是潔淨的雀鳥。這些原則有甚麼屬靈的意義呢?「不吃死屍腐肉」表示我們不可沾染、親近使人靈性死沉的事物。「非肉食」的雀鳥是吃生命的種子的,表示我們要以神的話為糧食。而「在日間活動」表示我們要活在光中,與神相交。

  iv. 昆蟲

  「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喫。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喫。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利11:21-23)在昆蟲中,有翅膀,有四足的並且會在地上蹦跳的,才是潔淨的。例如蝗蟲、螞蚱、蟋蟀、蚱蜢等。但若昆蟲有翅膀,有四足,但不在地上蹦跳,反倒在地上爬行的,就是可憎不潔的。這原則有甚麼屬靈的意義呢?「有翅膀,有四足並且在地上蹦跳」,表示不甘心待在地上,渴慕離地向天的生活。相反,有翅膀,有四足,但「不在地上蹦跳,反倒在地上爬行的」,表示願意和世界聯合,不願意過離地向天的生活。

  v. 地上的爬物

  「地上爬物與你們不潔淨的乃是這些,鼬鼠、鼫鼠、蜥蜴與其類;壁虎、龍子、守宮、蛇醫、蝘蜓。這些爬物都是與你們不潔淨的。」(利11:29-31)「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喫,因為是可憎的。」(利11:42)「地上一切的爬物」,包括有足的或沒有足的,包括用肚子行走的,都是不潔淨的。屬靈的意義就是有些爬物住在地洞裏,表示和世界深深的聯合。其他一切的爬物,都是完全的貼在地上,和世界緊密聯合,這些都是不潔淨的。這也再提醒我們不可與世界聯合,要過離地向天的生活。

 

四、在新約裏為何不再分潔淨和不潔淨的活物

  從利未記開始,以色列人需謹守這潔淨和不潔淨活物的條例,一直到新約時期。主耶穌為所有罪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流淨人一切的罪。主耶穌死後復活,升天,接著聖靈降臨。彼得被聖靈充滿,大大的被神使用,他起來傳揚福音,第一次有三千人信主,第二次有五千人信主。過了不久,彼得看見一個異象。「彼得魂遊象外,看見天開了,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塊大布,繫著四角,縋在地上,裏面有地上各樣四足的走獸和昆蟲,並天上的飛鳥;又有聲音向他說:彼得,起來,宰了喫!彼得卻說:主啊,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喫過。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這樣一連三次,那物隨即收回天上去了。」(徒10:10-16)

  彼得是一個很虔誠的猶太人,他謹守利未記所載有關食物的條例,從來不吃不潔淨的活物。但為甚麼神要他將不潔淨的活物宰了吃呢?這是因為主耶穌已成就了救恩,主耶穌不單止是猶太人所等候的彌賽亞,主耶穌不單止是猶太人的救主,祂也是全人類的救主。在舊約時代,只有以色列人是神的子民,但今天,我們這些原本是不潔的非猶太人,即是外邦人,也可以因著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而得以潔淨。今天,不單止猶太人是神的子民,外邦人也可成為神的子民,因為主耶穌的救恩是給全人類的。所以神向彼得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後來彼得明白了這個異象的意思,就立即將福音傳給外邦人哥尼流,哥尼流就是第一個蒙恩得救的外邦人。因此今天我們也可吃從前神定為不潔淨的活物。我們可以吃兔肉,也可以吃龍蝦、大閘蟹。這表示猶太人和外邦人也可成為神的子民。

 

五、其他兩個需注意的問題

1. 可否喫血

  當神在挪亞出方舟後,將各種活物賜給人作食物時,神說:「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喫。」(創9:4)因為血代表生命。後來在利未記,當神分別了潔淨和不潔淨的活物之後,在利未記第十七章,神再重申不可喫血。「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17:11)因為血裡有生命,所以血是用來獻祭贖罪的。到了新約初期,在使徒行傳第十五章,在耶路撒冷大會裏,使徒們經過交通,判定了外邦人信耶穌,並不需要行割禮,只需要禁戒幾件事情,其中一件就是不可喫血。

  今天我們是否可以喫血呢?這問題,有兩種不同的說法,我們需要留意:

  1. 首先,有些信徒認為我們不可喫血。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六章裏說祂是「生命的糧」,祂說:「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53-54)「喝主的血」的意思是認罪悔改,接受主耶穌流血捨命的救恩。血是代表救贖,我們只「喝主的血」,不喫別的血,是表明我們只有一個救恩,只有主耶穌的血能將我們救贖。
  2. 另一方面,有些信徒則認為我們因耶穌基督的救恩已經得了自由,不再受舊約律法規條的約束,這表示我們也可喫血。

  但為甚麼在耶路撒冷大會裏,使徒們卻判定了外邦人信耶穌,是不可喫血的呢?這是因為猶太人一直謹守不可喫血的律法規條,但在新約初期信主的外邦人,沒有這遵守律法規條的背景,他們信主之前及之後,都照樣喫血。但這看在猶太信徒眼中,卻極為不舒服。因此為了 舒緩猶太信徒的感受,耶路撒冷教會要求外邦信徒不要喫血,免得令 猶太信徒反感。 所以耶路撒冷教會告訴外邦信徒不要喫血,不是給他們一條律法 作為得救的條件,而是給他 們一條以「愛」為行事的原則,要照顧當時猶太信徒的感受, 不要絆倒他們,為他們的緣故而不喫血。在初期的教會,為著處理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相交的問題,是有這個需要的。而在新約聖經裏,除了使徒行傳第十五章提及不可喫血之外,也再沒有別處經文提及這件事情。

  那麼,我們該怎樣行呢?因「是否可喫血」這事比較複雜,我只交通一下我自己的學習。我是「盡量」不喫血的,一方面我明白我並不是要守舊約的律法規條,但另一方面我要藉著不喫血來表明我只有一個救恩,就是主耶穌流血捨命的救贖。為甚麼說我是「盡量」不喫血呢?因為在實際情況下,我們很難完全不喫血。我不會喫豬紅粥,因為豬紅就是豬血。但我也會喫肉,喫牛扒我只喫六、七成熟,但就算完全煑熟了的肉,其實也有血在其中,只是煑熟了而已。我不會因著喫了這些肉,或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喫了血,而心裏作難,認為犯了規條,得罪了主!

2. 可否吃祭偶像之物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八章用了「可否吃祭偶像之物」的例子來說明我們要造就別人,不可成為別人的絆腳石。哥林多城廟宇林立,市面上出售的肉類往往事先祭過偶像。有屬靈知識的信徒都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林前8:4)偶像是虛假的,吃祭過偶像的食物,對人也不能産生任何作用。「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林前8:8) 我們不能因吃甚麼或不吃甚麼,使神更喜悦我們。所以他們認為自己有自由吃祭過偶像的食物,因為偶像算不得甚麼。在屬靈的真理上,這是正確的。但保羅卻提醒他們「知識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林前8:1) 哥林多有許多初信的人對偶像與食物的關係曾有錯誤觀念,以為這些食物有降福或保佑的作用。雖然後來信了主,這些錯誤觀念卻未完全較正。當他們看見有屬靈知識的信徒吃祭偶像之物,他們因此也放膽去吃祭偶像的食物。可惜他們心裏仍然未能將祭過偶像的食物當作普通食物,仍然以為這些食物有降福或保佑的作用。也有另外一些信徒,吃過祭偶像的食物,良心上就覺得自己仍然在拜偶像,覺得自己犯了罪。這樣那些有屬靈知識的信徒就成了信心軟弱的信徒的絆腳石,不能令他們信心更穩固。

  另外,有些未信的人,看見有屬靈知識的信徒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他們就誤以為信耶穌的人也需要偶像的降福或保佑,與他們未信的人沒有分別。他們心裏會想,既然沒有分別,我為何要信耶穌。這樣那些有屬靈知識的信徒就成為了他們信主的絆腳石。所以保羅勸勉我們,為了造就信心軟弱的肢體及未信的人,我們應該放棄這吃祭偶像之物的自由。但若我們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吃了祭過偶像的食物,也不應心裏作難,以為得罪了主,因為偶像實在算不得甚麼。

 

六、進食應有的態度

  萬物都是神所賜的,因此我們進食時,當存著一個感恩的心。另外,我們也需學習節制飲食。縱然我們可以吃肉,但也需維持均衡的飲食,少肉多菜是維持健康的其中一個方法。我們需要常常留意自己的身體狀況來調節飲食,我們需要小心並盡力保持一個健康的身體來服事神。

 

七、結語

   「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甚願我們更多明白神在食物上的心意,使我們在飲食上榮耀神。進食的目的是維持我們肉身的生命;但我們需要更加看重屬靈的生命。不吃食物,肉身的生命就會衰殘,甚至死亡。我們若不餵養屬靈的生命,我們屬靈的生命就不能長大,甚至枯乾。主耶穌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太4:4)甚願我們不單止注意飲食,願我們更多看重神的話,多研讀聖經,好叫我們屬靈的生命能不斷長大,更討神的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