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感謝主,讓你有這樣願意在錢財奉獻上學習的心願。聖經說:「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哥林多後書八章十二節)是的,神所要得着的是我們這個人,過於我們在物質上的擺上。因為神說:「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詩篇五十篇十至十二節),「萬物都是從神而來」(參歷代志上廿九章十四節)。祂並不欠缺甚麼。所以神接納人的奉獻,叫人「把從神而得的獻給神」(參歷代志上廿九章十四節),這全然是神給人的恩典;也是讓人將財物積儹在天上(參馬太福音六章十九至二十節)。自然,錢財的奉獻,也是表明對主的愛的程度,並讓我們更脫離財物的綑綁。因為聖經也說:「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那裏。」(馬太福音六章廿一節)伯大尼的馬利亞,她打碎玉瓶,將真哪噠的香膏全傾倒在主耶穌身上,她愛主之深明顯可見,所以主耶穌說:「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以為記念。」(馬可福音十四章九節。故事則可參閱馬可可福音十四章三至九節,約翰福音十二章一至八節)。

  論到財物,舊約裏,神藉摩西傳給人的律法,是必須將所得的十分之一獻給神。事實上,以色列人所獻的,加上初熟之物、供獻、節期當獻的等,是超過十分之一。但他們最少必須將十分之一送到神的家。可惜,當日的百姓連在這一點上都失敗,虧欠神,以致他們也失去了神要賜給他們的福(參瑪拉基書三章七至十節)。新約裏,聖經上沒有這規定,因為我們蒙恩得以在基督裏的,已「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馬書六章十四節)

  那麼,不在律法下是否我們就不必奉獻?當然不是,在恩典下乃是叫我們因看見主的恩典的浩瀚,更是樂意按着神的心意,將全人,包括我們的錢財、時間、才幹等,凡我們的都獻上為主。這是在新約裏奉獻的意義(參羅馬書十二章一節)。但人要達到實際的將全人獻上給主,因我們的軟弱,就必須從初信主開始就學習。而最基本的學習,也是幫助我們在奉獻上能進步至將全人給主的,最好的就是從最能摸着我們的錢財上開始。而當怎樣的學習?無疑,我們的確不在律法下,但若願意在這事上學習,將所收入的十分之一獻上,卻是一個好的基礎,這也是許多前人他們的經歷,從這基礎上學習,就能逐漸地更多的為主擺上。當然,若盼望有更多方面的認識,諸如,對專心事奉神的工人的關心;對窮乏肢體的顧念等,你也可閱讀王國顯弟兄所寫《在基督裏長進》的這一套給初信基督徒的書。

  至於說,因新冠疫情,未能返教會聚會,若要奉獻,當如何處理?這一點,你可直接聯絡教會的負責同工,或登入教會的網站,看是否有在這方面的指引。自然,你也可按教會聚會的地址,將擬奉獻的,用支票,寫上這教會團體註冊的名字寄去。願主使你從這錢財奉獻的心願,並因實行而使你在靈命上更有長進,不只學習在財物上奉獻,更是將全人獻給主,為主活,為主用。